议政建言
进一步有效发挥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作用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1-24 14:48:30    点击数:

       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是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文化服务和加强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和场所。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我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并在设施的管理和有效使用上取得了积极进展。2012年以来,各地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免费开放,通过加强培训、规范管理、考核督查、宣传推广等举措,取得初步成效,多数地区目前基本实现了城乡基本公共文化免费服务全覆盖。

    但从总体上看,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在“管”和“用”上面还存在着突出的问题,重“建”不重“管”、重“验”不重“用”现象突出,有效利用普遍不够。有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沦为验收和检查的“秀场”。不少地方政府积极投入资金建设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在验收达标后基本处于闲置状态,或被其他事务挪用和挤占。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适用度不够,缺乏科学合理的制度规范。部分基层文化机构的设备设施陈旧简陋,建设中的制度性保障不平衡。比如,国家规定城市建设费用应单列1%用来进行辖区内文化设施配套建设,但多数省市除主城区以外,绝大多数区县根本没有落实国家建筑法规的这一规定。

    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虽然实现了全覆盖或基本全覆盖,但设施利用水平不高。许多乡镇综合文化站保证正常开放和服务的数量不多,城镇社区图书文化室应付式开门现象普遍,而农家书屋基本不能保证开放的在一些地区甚至占农家书屋总数九成以上。有的地方书刊等配送与基层需求脱节。60%以上的农家书屋和半数乡镇综合文化站的配送图书不是当地农民群众需要的,且藏书量少、更新慢、开放时间短,加之青年一代外出打工,沦为主力的妇女儿童和老人对读书的需求较少,影响基层文化设施使用效度的弊端明显,设施未能有效利用、使用不均衡、闲置和挪作他用状况堪忧。

    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和利用缺少规范的制度设计,缺乏完备的政策法规体系。许多地方基层乡镇,特别是村和社区文化管理没能配备正式人员,而是多由村官或志愿者兼职管理。有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每年的运行经费、书刊添置费、设施维护、设备维修和添置费用,以及兼职文化管理员劳务补贴等与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有效利用相关的经费没有实施切实可行的配套制度。

    为此建议,加强制度保障,建立政府统筹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有效使用的政策扶持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对各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投入、管理、使用、测评和监督制度,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建管统一、并重;增强人才队伍保障;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有效运行和管理的机制,健全和稳定基层文化工作者队伍,通过制度促使政府和主管部门在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给予保障;稳定经费投入保障。整合与构建分级统筹下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有效投入的经费保障制度,层层纳入预算,使政府和主管部门经费投入规范化、制度化;完善考评监测。营造设施有效使用环境、培养基层文化工作者的设施有效服务民众意识,建立保障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有效使用的考评制度,通过政策规范、政绩考核,进一步有效发挥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作用;加强部门间工作协同,将基层文化设施与本地教育机构实现资源共享。(作者: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邮电大学副校长)
                                                                                  编辑:东方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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