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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居民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置的建议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27 10:59:31    点击数:

过期药品作为一种常见的生活垃圾,但在平常生活中并没有引起重视。我县大部分地区缺少专门的过期药品回收处置渠道,过期药品回收工作面临无人回收、无处回收、难以回收的尴尬。过期药品属于有害垃圾,随意丢弃会对空气、水源、土壤造成污染。同时,存在一些不法商贩低价回收过期药品,修改日期、重新包装后再销售的现象。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潜在威胁,还会扰乱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

建议:

1、完善过期药品回收工作机制。制定出台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办法,科学设定回收细则、标准条件、管理程序、监管要求、处理方式等,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依托医院、社区(村)卫生室或药店,设立固定的回收点或回收箱,统一回收登记、上交存放、集中销毁。

2、探索出台奖惩措施。出台奖补政策,提高医院、药房回收家庭过期药品积极性。设置并公开专门的监督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监督举报,据查属实的,对举报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3、整治相关违法行为。建立部门联动治理机制,加大对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对非法收购、出售过期药品行为专项整治,并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力度,形成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和威慑力,确保群众的药品使用安全。

4、加大宣传力度。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过期药品危害性的认识,倡导和激励群众积极参与过期药品的回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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