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究
国家治理与人民政协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1-26 10:00:22    点击数:

          由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支持和指导,人民政协报与杭州市政协在杭州联合举办了“国家治理与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会议交流研讨了人民政协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就进一步加强政协履职能力建设提出意见建议。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领导、副省级城市和部分中心城市政协负责同志以及相关专家学者畅所欲言,集思广益,有阐释性的专题发言,有理论界的学术见解,也有地方政协负责同志的实践体会。本版摘登部分发言要点,以飨读者。

  人民政协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实践与思考

  政协杭州市委员会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对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人民政协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从性质上来看,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指出,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性质定位决定了人民政协本身就是推动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从职能上来看,人民政协依据宪法、政协章程和相关政策,围绕党和国家重大路线方针政策的科学民主决策开展政治协商,围绕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开展民主监督,围绕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等方面重大问题开展参政议政,有助于推动依法治国战略深入实施。可以说,人民政协履职与依法治国具有天然内在联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对人民政协履职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必须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必须适应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要求,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既要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履职的全过程,又要通过政协履职积极助推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要切实加强政协履职制度化建设。依据宪法法律、政协章程和有关政策要求,努力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作用。要自觉坚持依规循制履职。严格在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的框架内开展工作,对宪法和法律法规及重大决策实施开展监督,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努力推动党和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实施,促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依法治国战略落实。要切实增强履职法治意识,使政协的建言献策于法有据、合乎法治精神,要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人民政协在推进依法治国中可以发挥更大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宏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在这一伟大实践中,人民政协优势独特、责任重大。要进一步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充分运用对口协商、专题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基层协商等多种形式,围绕法律制定、法律条文修改以及重大政策制定执行等问题开展协商,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促进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推动依法治国理政。要进一步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以法治理念和创新举措加强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更加有序地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推动形成共识、形成决策。要进一步发挥政协“话语权”作用,政协职能赋予人民政协最大权力就是“话语权”。政协不是权力机构,没有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决策权,但作为我国政治体制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专门协商机构,具有建议权、监督权、议政权、献策权,可以就法治领域重要问题开展民主协商,就依法治国战略落实情况以及立法、执法及司法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可以利用自身位置和渠道,积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帮助党委政府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助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近年来,杭州市政协认真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把政协工作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坚持性质定位,发挥自身优势,强化改革创新,认真履行职能,围绕推进“以民主促民生、以民主促发展”战略,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助推“平安杭州”、“法治杭州”、“美丽杭州”建设等方面献计出力,作了积极探索和实践。

  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作用

  政协武汉市委员会

  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人民政协肩负着重要使命。人民政协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治理体系是在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是实行这一制度的机构,是与社会各界有着广泛联系的统一战线组织,必然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人民政协作用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从根本上说,就是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团结社会各界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具有开展群众工作的独特优势。发挥人民政协界别众多、联系广泛的优势,可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更好听取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人民政协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优势,可以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增进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发挥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可以促进党的方针政策的落实,切实保护群众广泛政治参考的权益。因此,发挥人民政协作用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功能作用。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中发挥协商平台功能。人民政协应以建设有序政治参与平台为切入点,组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国家治理。如,武汉市每年都通过政协网站向市民群众征集提案线索,邀请市民代表旁听政协全会和常委会,政协全会进行网上直播,还组织政协主席与网民网上交流等,引导广大市民群众通过网络表达诉求、参与重大问题的协商。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中充分发挥建言献策功能。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条重要标准就是在治国理政中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这就需要畅通不同层面的表达渠道,深入研究论证,广纳各方面意见,充分体现社会各界的诉求。武汉市政协针对群众反映的儿童“入园难”、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城市医疗救助体系建设等问题,组织各界委员和专家学者持续开展协商议政,提出建议,助推了幸福武汉、美丽江城建设。在服务中心和大局中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功能。人民政协应该紧扣改革发展大局,注重在推动党委政府重要政策决定的落实上开展民主监督;注重综合运用监督评议、调研视察、提案建议案等有效手段,促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督、新闻监督协调配合,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                                                                        扎实搞好政治协商,推动发展协商民主

  政协广州市委员会

  联系广州政协近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体会,只有认真履行好政治协商职能,才能更好发挥人民政协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重要渠道作用,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一、 构建制度化政治协商平台,切实保障政治协商取得实效。市委于2012年底正式颁发实施《政治协商规程》,明确规定了政治协商的原则、基本方式、主要内容与主要形式及主要程序,同时,配套建立了由党委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的政治协商责任制。还建立健全了年度政治协商议题产生的工作机制。为提高政治协商实效性,我们不断改进履行政治协商职能的工作,形成了政协各种协商会议、各种协商形式交集互补的广泛多层立体化协商格局,真正形成党政领导与政协委员民主协商的规范化互动平台,使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办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意见有了新的运行保障机制。

二、 构建协商民主新载体,更好发挥人民政协重要渠道作用。着眼于打造“协商”和“办理”一体化的提案办理协商体系,构建了从提案酝酿、提出、办结、跟进等同党政有关部门“五共同”的工作机制。以培育重点提案为载体全方位打造对口协商体系,构建了集提案办理协商、专题协商、界别协商等于一体的对口协商新常态。围绕培育界别精品提案打造界别协商体系,构建了集专委会、界别小组、参加单位活动与界别提案、界别座谈会于一体的界别协商新机制。立足于打造联合式的专题协商体系,构建了全市政协系统都能充分参与的专题调研、专题视察、专题议政的工作机制。市政协专题协商由某一专委会“单兵种”作战,演变为政协各种力量参与的“大兵团”出击。

三、 构建全方位协商格局,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构建政协全方位协商格局,必须坚持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在现有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专题协商、界别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和基层民主协商的一体化建设,打造一个能够互为对接、互为补充、相辅相成的立体化人民政协协商平台。构建政协全方位协商格局,必须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和政协的人民属性。以“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为载体,坚持“既要有序,更要扩大;在扩大中有序,在有序中扩大”的原则,积极探索基层协商的可行路子,大力推动政协履职向委员延伸、界别延伸、街镇延伸、社团延伸、群众延伸,不断拓宽和畅通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渠道。不断扩大群众参与政协履职的范围和力度,使人民政协这一协商平台成为名副其实的各界群众广泛商量、集思广益、凝聚共识的舞台。

  准确理解政协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陈惠丰

  准确理解、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讲话中对政协提出的重要任务,是当前政协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形势创新发展必须首先回答的课题。

  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形势下政协工作的第一条要求,就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特点”,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这一制度是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人民政协就是适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强调发展协商民主,在人民内部各方面进行广泛商量,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才具有深厚基础。因此,“人民政协要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

  还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总书记在关于“坚持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的要求中,明确提出,政协“要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的全过程”。这对进一步明确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这一论断至少有三层含义需要把握:第一层,它是指在我国选举和协商广泛地存在于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中都有协商。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的主要是选举民主,民族区域和基层地方实行的主要是自治民主,只有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实行的主要是协商民主,政协则是实行这一制度的专门机构;第二层,它是指在我国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的组织体系中,中国共产党党委是领导机构,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政府是行政机关,法院、检察院是司法机关,在党和国家机关中都有一些协商民主的工作,但它们还有许多其他工作。只有政协是统战组织,是专门听取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代表人士意见建议的协商机构;第三层,从政协内部看,它还指协商民主贯穿于政协履行职能的全过程,政协的整个工作,不仅是政治协商,包括民主监督、参政议政,都要通过提出意见建议、进行协商讨论来开展,因此都具有协商的特点。

  总书记提出政协是专门的协商机构,符合政协的历史发展实际和现实工作需要,使政协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有利于把政协工作纳入中国共产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和国家工作总体布局,进一步明确政协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地位,规范人民政协与我国政治体制各个部分的关系,更加完整准确地体现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政协在其中的独特作用。

  (作者系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国家治理新理念下的人民政协

  李昌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理论的重大成果,也是一个全新的政治理念。人民政协如何去参与和推进实现全面改革总目标?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

一、 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既要用好权力机关,又要用好非权力机关。国内外研究认为,权力有硬权力、软权力,前者具有强制力,后者具有影响力,同样能对国家事务乃至社会管理发挥作用和产生影响。人民政协作为我们国家的非权力机关设立和运作已经65年了,这是毛泽东等开国元勋对建立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一大发明”、“一大创造”,也是对人类政治文明的“一大贡献”。在一个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的经济文化落后、发展又很不平衡的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在国家政治制度设计上,既要有决策机关(人大),还要有协商机关(政协)。这种制度设计完全是从中国现实考虑的,完全符合中国的国情和国家长远发展的需要。这种“制度安排”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今天,人民政协这样的非权力机关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二、 推进依法治国,既要完善“硬法”,又要重视“软法”。现代化的国家治理是法治的治理。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正是为了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954年全国人大召开、政协代行人大职权的任务完成后,人民政协开始步入了以软法为主、硬法为辅的法治之路,软法之治将成为今后人民政协运作的基本遵循。在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过程中,国家要确认软法的地位并把它提到与硬法同等重要的位置,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软硬法混合治理之路。

三、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既要搞好选举民主,又要搞好协商民主。民主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特征,是区别于传统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所在。因此,现代的国家治理也称之为民主治理。我们党在总结人民民主实践基础上,明确提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在中国,这两种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人民政协作为我国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机构,要坚持紧扣改革发展献计出力,以实现国家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把人民政协办成广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的有效平台,以推动社会进步和团结稳定,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发挥独特的作用。

四、 确保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既要有强制性的刚性监督和制约,又要有非强制性的柔性监督和制约。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涉及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领域。解决这一重大难题,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强对公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我们除了大力强化强制性的监督之外,必须大力推行各种非强制性的监督,最广泛、最充分地发动人民监督自己的政府,监督公权力的行使。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具有一定权威性的政治监督,应当利用人民政协这一监督平台,把监督融入政协履行职能的全部内容和整个过程,充分发挥各党派、各界别团体对党政领导机关重大事项和国家公务人员的监督,真正把对公权力的监督作为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总之,刚柔相济、软硬兼施、宽猛交用,不仅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一个精髓和特征,也是当今国家治理的重要方略,人民政协对此负有独特使命。

  (作者系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副会长)

  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建构中的双重使命

  李君如

  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专门协商机构,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应该承担起为国家治理建言资政和通过完善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使自己成为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这样的双重使命。

一、 建言资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政协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第一重使命,是发挥人民政协人才荟萃的优势,为实现这一改革总目标建言献策。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政协的地位越来越高,作用越来越突出,就在于人民政协能够团结和组织广大政协委员,围绕党和国家大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提出建议和批评,努力为改革发展出谋划策。现在,我国正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开始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这是一场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总目标的新一轮改革,是一场啃硬骨头、涉险滩的攻坚战,更需要广大政协委员出实招、谋良策。

二、 完善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政协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通过完善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制度,让人民政协成为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中名副其实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是人民政协在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进程中,承担的第二重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在9·21讲话中提出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的“专门协商机构”。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政协的重要定位,突出了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体系中的独特功能和独特地位。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结构决定了它是专门从事协商民主的机构,这是我们党精心设计的一种制度安排。发挥好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完善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编辑:东方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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