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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爱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建议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27 10:45:56    点击数:

  随着乡镇养老院的建设,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但还有少部分五保对象由于传统观念、个人生活习惯等原因,不愿到乡镇敬老院集中居住生活,成为了农村最弱势、最无助、最困难的群体。主要面临以下困难:一是住房条件差。有的住的还是80年代的老房子,破损不堪,有的甚至没有自己的住所,寄居在亲友或邻居家;二是保障标准低。目前,分散供养的标准是7320元/年,对于无病、无残、具有基本劳动能力的五保对象,还可以维持最基本的生活,但对于身患疾病和残疾的五保供养对象则远远不够;三是身体状况差。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大多数年龄偏大、身体状况较差且患有多种慢性病,每年发放的门诊治疗费有限,一旦生大病需要住院则更是无能为力;四是日常照料缺位。分散供养对象中有些老人生活不能自理,虽然村委会与这些五保老人签有供养照料协议,但由于缺乏护理费,受人力和经费的制约,提供照料也很难落实到位;五是精神贫瘠。由于缺少人文关怀和精神慰藉,散居五保对象的文化精神生活比较匮乏,有的老人因得不到社会的关心,心理失落严重。

  建议:

  1、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分散五保对象的投入力度,不断提高救助供养水平,从经济上保证散居五保对象达到基本生活水平。

  2、提高集中供养率。不断提升乡镇敬老院的承载能力和运转水平,鼓励散居五保对象到乡镇养老院集中供养。

  3、开展帮扶服务。建立上门医疗服务制度,定期为分散供养五保老人免费体检,对重病患者,通过减免、救助等方式,切实减轻家庭负担。

  4、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弘扬尊老、孝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切实营造“困难有人帮、冷暖有人知、心声有人听、健康有人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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